椒江首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体验一下!(视频)

  日光照明系统     |      2024-06-28 20:50

  今年年初,椒江区在全市率先推广既有多层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景元花园小区和枫南小区成为首批加装试点小区。

  经过近两个月的施工,今天景元花园小区9号楼一单元的电梯加装完成并投入运行。单元住户终于可以享受到电梯出行的便捷服务。

  电梯外墙铝板采用深香槟色,与单元外墙颜色融为一体。整个单元为6层12个住户,考虑到使用人员不多,电梯选择了小型轿厢,定员8人,最大荷载630kg。

  电梯加装之初,有住户担心影响房间采光。为解决这一问题,架设的每层过道两侧都设计了大面积的窗户,高2.47米,宽2米,阳光意昂平台刚好可以透过这些窗户投射到对应楼层房间。

  6月1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今后,这项“惠民工程”将在台州全市逐步推开。

  之前,椒江在枫南小区和景元花园试点加装电梯,一般是以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而本次《意见》规定,可以以幢或住宅小区为单位提出申请。

  以幢或小区为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本幢或本小区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署“加装电梯协议书”;

  以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的,得经该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并签署“加装电梯协议书”。同样,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和椒江区试行的一样,在推进加装电梯工程时,实行积极财政补助。根据《意见》,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完成电梯加装且已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使用登记的,市区范围内按照每台2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负担20%,其余由各区(含台州湾集聚区、台州高新区)财政负担;县(市)可参照市区补助标准自行确定。

  对涉及供水、供电、管道煤气、通信设施等管线迁移的,费用由相关管线单位和当地政府(管委会)共同承担。

  关于四层以上联排叠层住宅或单一业主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不予财政补助,管线迁移等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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